胡松兴:诈骗罪的立案标准
胡松兴:诈骗罪的立案标准
诈骗罪(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)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
案件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构成诈骗: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,从你描述的情况看,嫌疑人的诈骗行为视成立的。另外,只要你报案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,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范围,构成何罪是法院的职权范围,不予立案是不正确的。若想维护权利,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,并可复议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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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岁的霍某没想到,因为偷了一袋花椒,他被警方刑拘了。
凌晨窃贼偷走一袋花椒
10月2日上午8时许,在西安胡家庙海鲜市场做调料生意的康先生发现,自家店铺门前的一包花椒不翼而飞,于是向公安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报了案。
据康先生介绍,他所经营的花椒为A类花椒比较值钱。接警后,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。据负责该案的民警张珞介绍,通过查看海鲜市场的监控录像,他们发现,在10月2日凌晨2时50分许,一名男子悄悄接近康先生的店铺,将一大袋花椒抱出了市场。
2300元的花椒1200元卖出
在锁定窃贼的体貌特征后,民警让市场保安对嫌疑人进行辨认,“就在我们对整个市场布控的第七天,这个偷花椒的贼又一次出现了。”张珞说,时间是10月9日凌晨3时许,保安发现后立即将嫌疑人控制住,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。
“刚开始这个人还不承认,等我们调出监控录像以后,他一下就蔫了。”张珞说,经讯问,犯罪嫌疑人霍某今年46岁,绥德人,常年在西安打零工。嫌打零工收入比较低,所以动了歪心眼。
10月2日,在胡家庙海鲜市场寻找目标的霍某,并未发现可偷的值钱东西,最后盯上了康先生家所售的花椒。霍某表示,花椒偷到手后,他在另一个市场以1200元的低价卖掉,赃款已经挥霍。而据康先生介绍,被霍某盗窃的那一袋花椒重60斤,价值为2300元。目前,霍某已被公安新城分局刑事拘留。
普通盗窃案2000元就够立案
因一袋花椒,霍某便被警方刑拘,这对于霍某来说会不会有些冤呢?公安新城分局新闻中心民警郭浩昨日向华商报记者介绍,各省市根据各地经济情况,对于普通盗窃案的立案标准不相同,按照陕西省相关法规,普通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为案值2000元,霍某盗窃的花椒,市值达到2300元,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,因此对霍某采取刑拘措施,对其一点也不冤。
郭浩还表示,虽然各省市对于普通盗窃案立案标准中,案值大小的规定有所不同,但对于入室盗窃案的立案标准却是一致的,即入室盗窃不分案值大小,只要入室行窃,就已达到立案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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