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广美爆料佟大为:对老婆很温柔很呵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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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、女人Q)
L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出生的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,他的记忆是从一个春天开始的,他记住了那个春天满世界的红花草,美的让人震撼,所以,他后边认为,他的生命应该就是从那一天开始。
L也不知道Q是什么时候出现的,似乎有记忆后Q就已经在了,不对,红花草那个画面里Q并没有在,那Q应该是在红花草之后出现的。
L与Q的家是在一个偏远的山村,房子后边是紧挨着座小山坡,房子前边有一条小溪,虽然是条小溪,一年四季倒也从不断流。两家中间还隔了一家人,但他认为,他们就是邻居。
L不觉得Q长的好看,与Q一样大的女孩子都不好看,在L的眼里,越大的女孩子越好看,他曾经这么以为。
L还是很喜欢和Q玩的,他觉得那个戴着发夹,留着长发,穿着裙子的Q虽然不漂亮,但也不讨厌。L喜欢Q的干净,因为那个刚解决温饱的年代,小山村里很少有小女孩子会穿的那么干净,只有集镇上或者那些上初中的大姐姐才会那么干净。L喜欢Q的爽朗,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,L喜欢与男孩子玩,女孩子总爱哭鼻子,似乎她们永远都是被人欺负似的,其实,大人们就是这么认为的。
L是真欺负过Q,这在小时候难以避免。那一次Q爬上了L家门前的那桃树。这本来是很正常的游戏,他们经常爬。可那一天L不正常。
Q你给我下来。
我就不。
下不下来,我算到三。我开始算了。一!二!
我不,我就是不下来。
然后就对骂了起来,然后L居然动手打了Q,Q哭的非常非常伤心,蹲在地上,把头埋在双手下边,没完没了的哭。L当时似乎有些得意,也似乎跟着有些难过,当然,还有些手足无措。L当时并没有太多在意,可许多年以后却发现,这个画面一直洛在了脑海里,那一年,L,7岁,Q,6岁。
L与Q在一起度过了人生中最单纯快乐的时光,一起上学放学,一起玩过家家,或者就是简单的在田野里奔跑,在小溪里耍水,L家里那时还没有电视,许多个晚上就是在Q家里看《恐龙特级克塞号》而睡着,至今耳边时时还会听到:人间大炮一级准备,人间大炮二级准备。
应该是三年级的一个早晨,L很疑惑为什么没把这个时间记准确,Q要走了。那个早上应该来的并不突然,早就有听到大人们谈起,Q的爸爸调去镇上当厂长,全家都要搬走。可是L仍然感觉那个早上是突然出现的,毫无理由的出现,毫无道理的出现,他想要抗议,想要申辩,在他越来越愿意与Q玩耍,慢慢觉得Q越来越好看的时候,为什么那个早上出现了,像个怪物似的窜出来,要把一切都带走了!一个八岁的小孩子满是无助,无能为力!
L没有出去送Q,他也不确定Q是否像他一般的难过与不舍,不对,他是确定的,他确定Q走的很开心,因为镇上会有更多的小伙伴与更多好玩的东西,也许她早恨不得赶紧去到那个更精彩的世界,追求更精彩的时光,那样想总是没错的。
L一直站在窗户前目送着,人们在道别,鞭炮声想起,车子渐渐远去,一直变小,转弯,不见。L一直站着,凝视着,无法言说的难过与失落。他已经清楚的知道,再也不会回来了,有些很重要的东西。L的生命中第一次体会到了离别,比很多小孩子都要早,与朋友的离别,更是与自己童年的离别。
L从那天开始注定要有些变化,事实也的确如此。他更懂得了珍惜,也更害怕失去,他开始有了诗人的忧郁。
站在现在的角度去回看历史,L与Q很快就又见面了,很快,也就年把时间,或者还不到。但就跟L当时想的一样,再也不会回来了,有些很重要的东西。L就像个诗人,敏感,自卑,开始无条件的害怕和拒绝与女生交往。一种前所未有的距离感与陌生感莫名的滋生起来了,枝繁叶茂的长在L与Q之间,也长在了L与其他女生之间,难以逾越,或者不想逾越。
(二、女人F)
F的出现,对于L来说是人生的另一个重要节点。F有一头披肩的长发,五官相当精致,是很小巧的那种,经常穿一件白衬衫与连衣裙,恰似一朵刚盛开的水莲花,干净而洁雅,动人又娇羞。F很喜欢笑,经常笑的灿烂,笑的怒放,让L也感觉到了生活的美好。
F是在初三那年突然出现的,之前虽然已经在同一个学校生活了两年,但L并没发现过F,就像F没发现过L一样。他们很意外的做了同桌,F看着L笑,笑的很开心,笑的有些莫名,L跟着傻笑。于是,L便天天被幸福包裹着,每天看着花儿成长,闻着花香,那么的甜蜜,似一场梦,一场希望不要醒来的梦。L想对F好,想为她做能做的一切,可他其实什么也没做,除了总是谦让着Q外,基本不与女生来往的他,根本不知道怎么做。
那朵盛开的水莲花总能吸引来各种蜜蜂蝴蝶,她并不是为了L而那么红,那么香的,这点L比谁心里都清楚。L更清楚F心里其实早就喜欢着另一个男生,如果能够像普希金那样通过两个男人间的决斗来决定F的归属,那么L必然是拿起剑义无反顾就上战场的那位,是的,哪怕一刻都不会犹豫,生命在那个时候是完完全全可以为了F而奉献。可L没有这样的机会,他只能默默的喜欢,默默的对F好,看到F因为其他的男生或哭,或笑,或是闹脾气,L都都只想对她好,只想逗她开心。
L与F的相处还是很自然的,那些日子大部分时候也很开心,没有人怀疑。因为L一直都只是把F放在心里,而F或许有察觉,或许没有,或许有但是装作没有,总之一切都是像正常的同学,正常的同桌那样经历着。L也认为这没什么不好,虽然心里经常因为爱慕之情无人倾诉而难过万分,但是总比被拒绝好,总比拒绝后再也不能轻松快乐的相处好。有些喜欢或许适合一直放在心里。
初三的日子过的很快,比以往那些年都过得更快,毕业的时间到了。F在L的同学录上写了永远不要忘了我,还写了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一年同桌情,还给了L一张照片,那张照片L后来就一直带在身边,在工厂那几年,没事就拿出来看看,直到有一天再也找不到了,该失去的总会失去。没有过多的道别,该说的话也还是没有说。假期里,L经常条件反射的拿出同学录,拿着F的照片发呆。那一年,L,15岁,F,14岁。
然后F去了市里读高中,L去了县城读中专。L很清楚的知道了两个人虽然曾经短暂的交叉过,但恐怕今后只能是两条平行线,再难交集,可他还是给F写了封表白的信。结果正如他自己所料,F只想一直做最好的朋友。他没有过多的伤心,也从来不后悔那一次的表白。因为那样的表白已经不是想要得到什么答案,而是只想让F知道他曾经那样为她动过心,动了情,或许她早已察觉,或许没有,或许有但装作没有,可L必须得自己亲自说出来,作为一种庄严的仪式,仅此而已。然后结束,留作回忆。
(三、女人D)
D的出现比较富有戏剧性,其实,人生本就是一场戏。我们被动的来到这个世界,又被动的离开这个世界,无论你是喜欢也好,厌恶也罢,该来的总会来,该走的也一定会走,我们只是这场戏的演员甲和演员乙,该遇到的总是会遇到,该失去的也一定会失去,哪有半点由人。
那是高二的一次学校晚会,舞台上的节目还是很精彩的,对于L这种从山村来的学生。就在某个瞬间,应该是《人间第一情》歌舞表演的某个瞬间,L眼前一亮,心也砰的一跳,他看到了D。
是的,那就是D,一个让L眼前一亮,心也砰的一跳的D,一个被L定义为校花的D。
有过多少不眠的夜晚,抬头就看见满天星辰,轻风吹拂着童年的梦,远处传来熟悉的歌声,歌声述说过去的故事,歌声句句都是爱的叮咛……
就是在这优美的歌声里,D在舞台上跳跃着,旋转着,那笑容似灿烂的桃花,那身材似飘扬的柳条。L是极为喜欢D的,虽然那时的L已经开始慢慢重拾自信,可要他表白仍然不是件容易的事。况且D还与他不是一个专业,也要低他一届,连认识的机会似乎也是渺茫的。
L唯一能做的似乎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能看到D,只要看到D 他就十分开心。可是一个学校一两千人,要想看到一个人也并不容易,挺难的。后来L慢慢总结出了一些可以看到D的活动规律,比如什么时间段吃早餐,吃完早餐后在宿舍楼会呆多久再去教学楼,他就这样观察着,跟踪着,只是为了能够看到D,看到就很开心了。
L那段时间诗人的气质更甚了,也成了班级里文章写的最好的,有一节课时间,他写了七首诗,当然,现在看来也可以是七段狗屁不顺的话,但那时他是真的用心在写。语文老师是喜欢这样的学生的,语文老师Z曾经不止一次的找L谈心,谈写作,谈理想,谈爱情,可见当时L是已经具备了一个诗人的潜力,但他早早放弃了写作。
直到毕业,L也没有与D说过一次话,甚至一次眼神交流,因为他总是在人家的背后远远的看着,也就是说,D连L这么个人的存在都从未感觉到过。那一年,L,18岁,D,17岁。
可人生如戏,该遇见的总是会遇见,一定会遇见的,如果错过了,只能说明剧本里本来就不该遇见。多年后的南方某城市,L与D阴差阳错的见面了。D还是那样扎个马尾辫,穿着时髦而得体的衣服,一脸的笑容更显得青春而充满活力,几乎没有变化。L已经是一个经历了各种生活磨难,各种挫折打击的男人,忧郁与自卑早已被激情与自信所取代,诗人的气质是不复存在了。第一次见面L已经没有了年少时的紧张,一切似乎都很自然,很自然聊起了从前,很自然的在这个南方的城市成为了彼此最要好的朋友。没有表白,不再需要表白,拒绝爱情的打扰,一切都自然而然的发生着,做一辈子的好朋友。
(四、女人S)
S的出现是偶然,也是必然。对于L这样具备诗人气质的男人来说,不轰轰烈烈,撕心裂肺的谈一次恋爱,那人生注定是不能完整的。S与L其实也是初中同学,但同样在学校时两个人并不相识。S出现在L出来打工后的第四年,也就是05年。是同学介绍的,也谈不上介绍,就是给了一个手机号,说那女孩子不错,你去联系吧。L也只是因为工厂生活的无聊,并没抱什么希望的联系。
第一次上QQ聊,L才发现原来同学中还有S这么文静而有气质的女孩。长头发,大眼睛大嘴巴还有大脸,这样似乎不像是形容一个漂亮的女孩,不,第一眼L就觉得S极为像一个女明星,可就是想不起来像哪个,直到有一天看到孟广美的采访才算确认,对,就是与孟广美一样的美,而且比孟广美还多了一份单纯,L知道自己又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女孩。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晚上,L坐了很长时间的车,那是他出来打工呆的第一个镇,所以他并不陌生。约了另外一个同学一起,那天,S似乎对L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,L知道靠外表很难打动S。这些年来L身边也不乏对自己有好感的女孩,L很清楚自己真正的实力是在于内涵,他觉得自己是一本可以让女人慢慢翻阅的书,一本会越读越有意思的书,他决定要用内涵去打动S。可怜的L也开始使用策略了,L是一个简单的人,但绝对不代表他头脑简单,他只是不喜欢复杂罢了。
与L所预想的一样,经过不懈的努力,他们渐渐互相了解,互相信任起来。要了解一个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,很多人结婚了,甚至结婚多年了也不见得真正了解对方,这需要智慧。L是一个简单的人,S也是个简单的人,相对来说了解并不需要多少智慧,只需要一点坦诚,因为他们都不懂得说谎。S当然是简单的,比如她会很认真的讲发生在她身上很多很幼稚的笑话,像她有一次去亲戚家,跟亲戚说:呀!你们家这群小鸡好漂亮!亲戚说这不是小鸡。她不好意思的接着说:哦!是小鸭子!这小鸭子长的真好看!亲戚告诉她说这是鹅。
因为不在一个城市,联系基本都是电话与QQ,L不是一个喜欢上网更不喜欢玩网络游戏的人,但是为了能够看到S,晚上下班后经常去的地方就是网吧了,当然,还得S也刚好有时间去网吧,那个时候L还没有电脑,每回都期盼视频被点开的那一瞬间,似乎每次都有一个足够大的惊喜在等着自己。一年后L有了电脑,却再也没有那个可以让他等待的人了,这是后话。
一切又都自然而然的发生与继续着,两个人就这样越来越熟悉,越来越多的话想要讲给对方听,很多话是足够无聊的,但是那会却都是让人感觉甜蜜而且动听的。第二年的二月份,S来到了L所在城市,那会的L正从一个城市来到另一个城市,从工厂技术工转行到公司业务,经历着事业上的低潮,前边工作刚辞职,新工作又没有稳定,他没有钱带着S好好玩,也没有信心给L更多的承诺,这让他后来一直感觉是个遗憾。
S来后L把卧室让给了她,自己睡在客厅,也可以说是餐厅,其实根本算不上是个厅。虽然对S爱到了骨头里,虽然知道隔壁睡的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S,那几个夜晚是很难煎熬的,可L终究是没有做出半点出格的事,仍然把那份单纯的爱保持到了最后。他很简单,傻傻的简单,他其实不傻,也不简单,他有自己的坚持,更有自己的原则。
S离开后回了老家,L发奋工作慢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,他们联系也比之前更多更紧密了。
S,我那么喜欢你,如果以后失去你,我该得有多难过。
S只是笑。
S,哪怕就像现在一样,天天只是只是这样彼此牵挂着,倾诉着,像对恋人般的关怀着,我就感觉足够的幸运了,感觉都是上天的眷顾了。
L,我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好,你总是把我想的太好了,我怕以后会让你失望。
S,你就是有那么好,比我看到的还要更好一点。你能保证这辈子不管什么时候我给你打电话你都会接吗?
当然,我保证会,永远都会接的。
那是L最幸福的时光,许多年来一直企盼却不能得的爱情,终于降临了。S是他真正全身心爱着的人,以前喜欢过的女孩,或许不一定是爱情,但S一定是深爱着的,百分百的确定,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了,不可能有了,这就是最美好的事,最美好的时光。
S的父母一直逼着她相亲,她就天天给L打电话说她拒绝了多少相亲的,告诉L她是多么讨厌相亲,在家里压力多大。L在这方面还是不够开窍。直到有一天S说:L,我把我们的事情告诉了父母,可是他们似乎并不同意,我有些担心,不知道该怎么办好。如是L决定回去一趟。那时候是七月,在镇上先单独见了面,S晒黑了,也憔悴了。约好了时间去她家里,L诗人般的自卑与忧郁又茂盛的生长出来,表现没有打动S的父母,第一次一个人去一个女孩子家里提亲,这事太难了,或许当时就像个傻子。
L没有能力让S的父母也来慢慢读他这本有内涵的书,读他一千遍,然后说,这小伙子不错。没有能力,做不到,他得到的答案就是不同意,只有不同意。然后他们把S关了起来,连电话也不让接打,连道别说再见的机会也不给。L很难过,从没有过的伤心,从没有过的气愤,他感觉他不但失去爱情,还失去尊严。
相当折磨的度过几天后,L准备回南方的城市,路上接到了S的电话,说出了她自己的委屈与理由。L放弃了,他听到了S的犹豫与顾虑,他宁愿自己伤痕累累,也不想让S为难,L放弃的很坚决,就如同以前爱的很坚决一样。从那天后他再未给S打过电话,他也不知道那个永远会接他电话的诺言是否生效,可笑,那么多海誓山盟都作废了,还想这作甚,他总是那么简单。那天是农历七月初七,所谓的中国情人节,那天L注定又会有些变化,对于爱情。那天的火车上一直重复播放着那首《没有情人的情人节》,像是在嘲笑,在讽刺。
没有情人的情人节,多少会有落寞的感觉,为那爱过的人不了解,想念还留在心里面。情人节快乐,快乐情人节,烟火的天空下起了雪。幻想去年有你欢乐的情节,是否明年有我未知的情缘。那一年,L,23岁,S,22岁。
L想起了曾经那首最喜欢的诗,那首他第一眼看见就迷上的诗,那首曾经让他整夜默念,一百遍的诗:
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,
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
你不必惊异,
更无须欢喜
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。
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,
你有你的,我有我的,方向;
你记得也好,
最好你忘掉,
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。
(五、女人Y)
作为结尾,Y的出现是在L换了另一家公司,又被另一家公司调到了另一个城市之后,那已经是07年了。Y是L的客户,没有人会想到后来他们会在一起,L反正是没有想到。
第一次见面,或许都没有太多的感觉,因为他们都是需要慢慢阅读的书。他们还是一起去了那座城市最浪漫的地方,一个无数旅行爱好者都会去朝圣的地方,某个海边,海浪轻抚着沙堆,海风吹拂着脸颊,而太阳就挂在海的另一边,慢慢向着海面贴近。他们一直这样在海边走着,然后在台阶上坐下,看着波光闪闪的大海,或者看着有些害羞的太阳,有一名没一句的聊,无关紧要。
这样的见面持续了几次后,L觉得Y其实蛮不错的,善良,诚实,勤快,有许多其他女孩子没有的优秀品质,也许日久生情注定会爱的更长久,一见钟情的往往不是钟情那个人的内在,而是外表,外表总是说变就变,尤其是女人的外表。L觉得自己年纪也不小了,或许该找这么个人结婚过一辈子了,他已经不想再折腾。
Y是那座城市的本地人,家里姐妹都是大学毕业,当然,这是L后边才慢慢了解到的。Y的父母很在乎L的中专文凭,也在乎L来自外地,可是Y不在乎,为此,Y与她的父母闹的很凶,可她还是不在乎。L觉得Y确实付出了很多,他很感动,与父母闹翻了也要与他在一起,这在L看来相当的不容易,他很理解Y,也决定珍惜Y。
第二年,瞒着Y的父母,L与Y都回到了之前的那个南方的城市,一起创业。度过了很多快乐,也有很多艰辛的日子,因为事业的不顺,因为父母的反对,他们有段时间也经常吵,有时吵的还很凶,可他们没有分开。只要两个人坚持要在一起,那么就总会在一起的,不能在一起,只是两个人的坚持还不够。
L和Y的坚持相当坚定,他们在一起了。10年底他们结婚了。那一年,L,27岁,Y,26岁。
11年他们有了可爱的小公主。如今L与Y已经相识走过了七个年头,他们越来越信任彼此,需要彼此。尤其女儿的降临对L带来的快乐前所未有,他一直就想要一个女儿,得偿所愿。女儿非常懂事乖巧,父女关系好的不得了,L已经决定打算用一辈子去溺爱着这个小情人。
Y确实是个好老婆,她善良孝顺,对待L的父母比L还亲。她朴素持家,从来不会乱花一分钱。她任劳任怨,虽然自己也上班,还是承担家里做饭洗衣带小孩等一切家务。她最为难得的是她总无条件的支持L的打拼,无论L做什么。Y是个好老婆,L越来越如此以为。L很知足于现在的生活,走过岁月后才发现,平平淡淡,从从容容的生活才踏实,才温暖,才能长长久久。
现在的L有时回想过往的这一切,发现就是一场戏,一场梦,真实而又虚无,可他觉得其实一切的安排都是最好的。该遇见的总会遇见,该失去的也总会失去。无论是否受过伤,还是要继续相信爱,勇敢爱,走着走着,花自然就开了。一切曾以为过不去的也都成为过去,再次回忆,其实都是美好。不去恨那些爱过的人,哪怕有过背叛,也发自内心的感谢她们,是她们丰富了自己的青春,感受了真情,让自己成长。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,想起来,总是容易感动,想流泪。正如《挪威的森林》里最后说的:迷失的人迷失了,相逢的人会再相逢。如此而已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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